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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
时间:2014-12-02 09:05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作者:教育部等 点击:
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会议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作出了部署。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 

教研[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更好地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现就深化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等,以下同)人才培养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遵循医学教育规律,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医教协同,深化改革,强化标准,加强建设,全面提高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院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

  近期任务,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三、主要举措

  (一)深化院校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 建立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与卫生计生行业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国家和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根据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研究提出全国和本地区不同层次各专业人才需求规划、计划;国家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高等医学院校,根据人才需求及医学教育资源状况,合理确定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及结构,对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过大或教育资源不能满足现有培养规模的地区和高等医学院校,调减招生规模。加强对医学院校设置、区域布局、专业结构、招生规模、教学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重点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等医学院校的支持,缩小区域、院校和学科专业之间培养水平的差距。大力支持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人才培养。

  2. 深化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生培养改革。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和职业素质培养,推进医学基础与临床课程整合,完善以能力为导向的评价体系,严格临床实习实训管理,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医学生临床思维和临床实践能力。过渡期内,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探索举办临床医学(儿科方向)、临床医学(精神医学方向)等专业,加强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各地和高等医学院校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吸引优秀生源。

  3. 推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逐步扩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加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5年起,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临床培养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入学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相关本科学历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15年起,将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调整为“5+3”一体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转入硕士生学习阶段时,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硕士生招生计划及管理;在招生计划管理上,对招生单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予以积极支持。

  4. 探索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或高等医学院校,组织开展“5+3+X”(X为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所需年限)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改革创新八年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举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等医学院校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培养多学科背景的高层次医学拔尖创新人才。

  5. 推进临床医学高职(专科)人才培养改革。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基础教育,强化临床实践教学。建立高职院校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机制,合理安排学生到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进行实习、实践,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临床医学高职(专科)教育教学标准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有机衔接。积极开展面向农村基层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

  (二)建立健全毕业后教育制度,培养合格临床医师。

  1. 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落实《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培训体系建设及培训过程管理,严格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培训能力和培训质量,积极扩大全科及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培训规模。到2015年,各省(区、市)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确保培训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临床医师,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并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2. 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积极研究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在培训对象、专科设置、培训标准、培训基地、培训师资、考核监督、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统一制度安排,并做好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衔接,完善政策、稳步推进,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到2020年,基本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符合条件应参加培训的临床医师均接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3. 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作为过渡期的补充措施,面向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养高职(专科)起点的“3+2”执业助理医师,提高基层适用人才教育培训层次,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水平。

  (三)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升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1. 开展面向全员的继续医学教育。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个人实际素质能力为基础,以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通过适宜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全体卫生计生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全体卫生计生人员的职业素质能力。

  2. 优化继续教育实施方式。加强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充分利用高等医学院校、医疗卫生机构教学资源,发挥卫生计生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创新教育模式及管理方法,将传统教育培训方式与网络、数字化学习相结合,加快课件、教材开发,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便捷性。

  3. 强化继续教育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集成各类优势资源,探索完善多元筹资机制,构建专业覆盖广泛、区域布局合理、满足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人员培训需求的继续教育基地体系。鼓励优秀卫生计生人才承担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加强项目负责人和教学骨干培养,重点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全科医学师资,提高继续教育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有关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教育和卫生计生系统内部的医学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宏观规划、政策保障、工作指导和检查评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高等医学院校、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加大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持力度,为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积极推进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与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建高等医学院校。

  (二)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各阶段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标准和临床实践教学、培训基地标准,逐步规范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加快认定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对达到基地标准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及实习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优先认定。加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优先支持高等医学院校增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高等医学院校,积极推进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

  (三)健全投入机制。统筹利用政府、学校、医院、社会等各方面资源,健全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各地要根据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对医学教育的投入力度。落实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奖助政策,加大对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奖助力度。政府对按规划建设设置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学实践活动以及面向社会招收和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给予必要补助,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支持。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助。

  (四)强化激励措施。积极推动完善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人事分配等相关政策,改善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多途径切实提高卫生计生岗位吸引力。完善基层和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卫生计生人才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向全科医生和到中西部农村地区就业的人员倾斜。通过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措施,吸引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到中西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面向农村地区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时间可计入基层服务时间。

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4年6月30日

扩展阅读一

李克强: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www.jyb.cn 2014年11月27日  来源:新华网

李克强对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推进会作出重要批示强调

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 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推进会27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医教协同是培养临床医学人才的有效途径,此次专门召开推进会,对于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互促互进具有重要意义。人民群众需要更多高水平的健康卫士。希望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遵循医学教育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医教相长的好做法、新机制,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为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保障国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会前,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会议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作出了部署。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扩展阅读二
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推进会讲话

全面推进医教协同,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2014年11月27日)

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群众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现在老百姓反映的“看病难”,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看好医生难”。缓解“看病难、看好医生难”,根本出路在于深化医学教育改革,为医疗卫生事业提供更多更高水平的临床医师。2011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工作会议,扎实推进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加快推进,学生医德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医学教育投入不足问题得到缓解。

  同时,医学教育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困难。医学教育学制学位多轨并存,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制度建设,特别是职业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支撑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制度的政策措施、条件保障亟待完善。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当前,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在深入推进。医学教育如何全面适应医药卫生事业需要,把握发展节奏,优化调整结构,提高教育质量,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推动改革不断深入。2013年,卫生计生委、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这一制度的建立是深化医改和教改的重大举措,是临床医学教育改革的重要前提,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提供了根本性和基础性的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教育部、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等六部门按照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通过广泛调研、总结经验,形成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院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近期主要是加快构建以“5+3”为主体、以“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培养质量,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贯彻落实好这一文件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医学院校的主要任务,特别是要集中精力抓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着力深化临床医学专业5年制本科教育改革。构建“5+3”人才培养体系,5年制医学本科教育是基础。要深化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基础医学与临床课程整合;积极推进以问题为导向的启发式、研讨式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推进以能力为导向的学生评价方式改革。要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强化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理念和专业素质培养,着力提升学生医患沟通、团队合作、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要加快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建设,到2020年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医学教育认证制度。

  第二,加快构建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紧密衔接的教育制度。这是此次改革最重要的着力点。要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入学制度和培养模式,创新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将研究生培养过程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紧密衔接,确保合格的毕业生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等4个证书。要调整7年制,从2015年起就要全面实施,学生在完成5年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可免试进入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阶段学习,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要改革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办法,针对5年制医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为他们多样化选择、多途径成才搭建“立交桥”。积极探索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紧密衔接的“5+3+X”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制度。

  第三,全面深化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改革。基于我国城乡、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国情,在一定时期内,还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展定向免费培养3年专科教育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要培养医学生能够“下得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情、民情、医情教育,增强学生为保障基层群众健康贡献力量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要培养医学生能够“用得上”,加快推进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专业教学标准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有机衔接。要使医学毕业生“留得住”,加强医学毕业生服务基层的政策保障,既要用感情留人,还要用待遇留人、事业留人。

  第四,大力加强医学生医德教育。医无德者,不堪为医。医学教育尤其应当强调以德为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医学生培养全过程。要把医德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加强医德教育与思政课、医学课程和其他各门课程的渗透融合,强化医德典型案例教学,培养医学生关爱病人、尊重他人、尊重生命、团队合作的良好职业素养。要把医德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拓展医学生医德教育的空间和渠道,营造有利于学生医德培养的良好氛围。要把医德教育融入学生临床实习,发挥好医院带教老师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医德考核,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开展医德自我评价和自我监控,自觉提高医德修养。

  第五,深入调整医学教育结构,更好适应卫生行业需求。要把握好医学教育发展规模,控制医学本科招生规模,逐步扩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适度增加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体现中医药特色与规律,坚持传承与创新并举,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统筹各类医学专业协调发展,加强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等学科专业建设,当前特别要加强儿科、精神科等临床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要开展好对卫生计生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充分发挥高等医学院校教育资源优势,创新教学模式和管理方法,使高等学校成为医学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

  第六,切实强化推进改革的机制和条件保障。推进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必须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加强保障。要建立有效的医教协同机制。教育部、卫生计生委和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调,形成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医学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医学院校要加强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建立医教协同育人机制。要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要根据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标准,加强附属医院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完善科室之间、医院之间人才培养的协调机制,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不同阶段学习的顺利实施。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要统筹资源,加大对医学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大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全面推进医教协同,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锐意改革,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医学教育新局面,为保障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教育报》2014年12月1日第1版
扩展阅读三

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推进会讲话

加强医教协同为保障全民健康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

(2014年11月27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 李斌

  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意义深远

  近年来,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培养了大批医学人才。截至2013年底,全国卫生技术人员总量已达721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79万人,为维护和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院校医学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毕业后医学教育取得重要突破,继续医学教育逐步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不断加大。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卫生人才队伍总体质量不高、结构有待优化,合格临床医师不足;医学教育质量有待提高,医学基础教育、人文教育和基层见习实习不足;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短缺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等。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医改的推进,城乡居民健康需求不断上升,人才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事业改革发展的瓶颈,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日益凸显。

  这是深化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卫生事业的必然要求。加强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努力建设一支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合格的临床医师队伍,既是早日实现医改目标、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长久惠及人民健康的根本要求,也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应有之义。我们要自觉把这项工作放在全面深化医改和教育改革的大局之中,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促进医学教育发展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紧密结合,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支撑。

  这是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培养高素质临床医学人才的必然要求。“国以才立,业以才兴”,高素质的医务人员是医疗卫生事业最可宝贵的财富。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合格的、高素质的临床医师培养遵循特殊的医学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具有周期长、分阶段细、连续性强等特点,需要经过严格的院校医学教育、规范化的毕业后医学教育以及终身的继续医学教育。特别是院校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是从迈入医学殿堂到成长为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由之路。“5+3+X”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既注重理论学习,也注重临床实践训练,是参照国际主流医师教育培训模式、行业惯例和中国国情基础上的重大制度创新。坚定不移地推进和完善这项制度,将从根本上提高我国临床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为社会培养造就更多合格的、高素质的临床医学人才。

  这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分级诊疗体系的必然要求。2013年,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达43.2亿,占全国总诊疗人次的59%,在分流病人、缓解看病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总体上短缺,尤其是医务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的状况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全国乡镇卫生院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不足23%,执业医师尤其是全科医师数量严重不足,而且大多未接受过规范化的住院医师培训,临床诊疗能力相对较弱,难以赢得百姓信任。患者到城市大医院就医,助推了城市医院扩张,“虹吸效应”又加剧了基层人才流失。我们必须坚决打破这一循环。明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建设一支专业技术过硬、群众普遍信赖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尤其是全科医师队伍。我们必须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实现基层医师与大医院医师临床诊疗水平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考核,让人民群众就近获得较高质量、较低费用的医疗服务。

  把医教协同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抓手

  各级卫生计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把医教协同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抓手,坚持以社会和行业需求为导向,与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互促互进,确保《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落到实处。

  进一步强化医教协同改革力度。一是要以临床医学为重点,探索建立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各地省级卫生计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承担本地医学人才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摸清本地现状及各类人才需求状况,主动协调教育部门,按需调整地方医学院校人才培养规模,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二是要完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有机衔接。三是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探索举办临床医学儿科方向和精神医学方向专业,拓宽儿科、精神科人才培养渠道。加强紧缺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扩大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数量。

  进一步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建设。要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各地卫生计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今年要坚决落实招收培训5万人的总体要求,注重区域协调发展和优先满足全科等紧缺专业的人才培养需求。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以规范为准绳,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对培训工作的评估督导,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动态管理,严格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培训水平。争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早日出台。

  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各级卫生计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将全科和中医(含民族医)专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承担培训基地职能的三级综合性医院,要设立全科医学科,牵头协调组织相关临床科室和基层实践基地,共同做好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培养全科医生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互结合。一方面,要立足当前,因地制宜培养留得下、用得上的适宜人才。从2015年起,面向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培养一批专科起点的“3+2”助理全科医生。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有计划地加强全科医生系统性、规范化培训,不断扩大培训数量,力争到2020年在绝大多数地区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1-2名这样的全科医学人才。充分利用大中专职业院校资源,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同时,加强统筹管理,整合资源,推进基层各类在职在岗人员培训。

  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要将中医药人才培养纳入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大支持力度。要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纳入区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同步启动实施。充分发挥国医大师等名老中医药专家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继续实施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等师承教育项目,探索建立全面覆盖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

  进一步完善人才使用和激励政策。与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相适应,加快研究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各类医学人才的薪酬水平。完善基层和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医学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并向全科等岗位倾斜。对到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及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按规定补助学费或偿还助学贷款。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毕业生,注册全科医师后可提前一年晋升职称。明年面向中西部地区的首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要毕业了,各地主管部门要及时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岗位,有计划地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免费本科医学生也要认真履行协议,把基层岗位作为职业生涯的重要起点。卫生计生、中医药部门要与教育部门搞好对接,使这项中国特色的基层适宜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道路越走越宽阔。

    《中国教育报》2014年12月1日第1版


扩展阅读四

六部门印发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意见

www.jyb.cn 2014年11月28日 作者:柴葳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意见》

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

  本报北京11月27日讯(记者 柴葳)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为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更好地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

  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临床医学教育制度的重大突破,也是实现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重大创新,标志着我国临床医学教育发展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院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近期任务是要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深化院校教育改革 建立健全毕业后教育制度

  《意见》重点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举措:

  一是深化院校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深化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临床医学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着力推进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融合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探索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改革;推进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改革。

  二是建立健全毕业后教育制度,培养合格临床医师。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三是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升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优化继续教育实施方式,开展面向全员的继续医学教育。

  健全医学教育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意见》从全面提高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角度,明确了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有关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教育和卫生计生系统内部的医学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宏观规划、政策保障、工作指导和检查评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高等医学院校、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与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建高等医学院校。

  二是要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各阶段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标准和临床实践教学、培训基地标准,加快认定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加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高等医学院校,积极推进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

  三是要健全投入机制,统筹利用政府、学校、医院、社会等各方面资源,健全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各地要根据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对医学教育的投入力度,落实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奖助政策,加大对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奖助力度。

  四是要强化激励措施,多途径切实提高卫生计生岗位吸引力,完善基层和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卫生计生人才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向全科医生和到中西部农村地区就业的人员倾斜;通过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措施,吸引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到中西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面向农村地区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时间可计入基层服务时间。

    《中国教育报》2014年11月28日第1版


扩展阅读五

访林蕙青:医学教育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与创新

www.jyb.cn 2014年11月28日 作者:柴葳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医学教育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与创新——访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

  当“看病难”、“看好医生难”成为公共医疗遭遇的普遍困境时,当医患矛盾事件每每敲击人们敏感的神经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制度,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尤为迫在眉睫。

  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11月27日,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召开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推进会,标志着新一轮医学教育改革全面启动。

  临床医师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核心力量,其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着公众的健康和生命权益。如何培养出人民满意的好医生?如何不断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如何加强医学生医德教育?如何实现医学教育制度的深层次改革与创新?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医学教育改革迈出重要步伐

  悉心翻看《意见》文本不难发现,《意见》政策指向鲜明,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医教协同,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人民满意的临床医师。“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医教协同,深化改革,强化标准,加强建设,全面提高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改革指导思想赫然在目。根据该《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将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实现院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

  “《意见》是2013年以来,根据刘延东副总理关于‘加强医教协同、深化改革,借鉴国际经验,加快建设适合中国国情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指示精神,教育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广泛调研,总结上海试点经验,借鉴国际经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共同形成的。”林蕙青指出,针对医学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明确了医教协同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近期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

  据了解,2011年,教育部、原卫生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工作会议,对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进行了系统推动。3年来,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提速,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一批改革成果。上海市等地“5+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加快推进,学生医德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医学教育投入不足问题得到缓解。特别是2013年底,卫生计生委、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为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提供了根本性和基础性的制度保障。

  林蕙青坦言,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看,医学教育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一是医学教育学制学位多轨并存,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制度建设,特别是职业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支撑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制度的育人机制、条件保障亟待完善。此外,医学教育如何更加主动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把握发展节奏,优化调整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也需要不断努力,加大力度,推动各项改革不断深入。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医学教育改革和医学人才培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教育改革、人才培养和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为全面推进医教协同、深化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指明了方向。李克强总理对医改和医学人才培养十分关心,强调指出,医教协同是培养临床医学人才的有效途径,人民群众需要更高水平的健康卫生,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就“医教协同推动医学教育改革”作出重要批示。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深化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

  林蕙青表示,此次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明确了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目标,明确了建立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的医教协同培养体系,统一了“5+3”培养路径模式,突出了医学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临床能力与人文沟通相结合、专业素质与医德素养相结合的培养内容与方式,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临床医学教育制度的重大突破,是实现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重大创新,标志着我国临床医学教育发展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

  构建中国特色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意见》明确指出,中国特色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近期任务是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或3年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医学教育具有周期长、分阶段细、连续性强等特点。国际经验表明,培养一名合格的、高素质的临床医生,必须经过严格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包括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其中,毕业后教育特别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生”成长为“合格医生”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学生”向“医生”转变的关键环节。我国现行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制度是,学生经5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院校教育,毕业后即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经短期培训即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缺乏标准统一、基地合格、管理严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这就导致不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缺乏实践能力,无法胜任临床工作。

  “此次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重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标准化、规范化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标准,实施相对统一、严格规范的医学生职业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形成更加同质化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临床医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林蕙青说。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的紧密衔接是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最重要的着力点。”林蕙青表示,有四项重点推进工作:一是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各人才培养环节上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紧密衔接、相互融合,实现招生与招录、培养过程与培训过程、学历学位授予与职业规培证书发放相结合。2015年起,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他们具有“双重身份”,其临床实践训练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要求一致,合格的毕业生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等四证。二是调整7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招生培养工作。从2015年招生起,7年制临床医学教育将全面调整为“5+3”一体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完成5年学习考核合格后,可免试进入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阶段。三是改革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办法,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有机衔接。四是探索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逐步建立“5+3+X”培养高水平临床专科医师的制度。

  明确的人才培养标准还需要严格的规范保障。林蕙青将这种“严格”归纳为课程体系、基地建设和质量监控三个环节的“严”。既要围绕知识、技能、素养等严抓课程体系建设,切实培养临床能力,又要注重分类指导、协同建设、动态评估,提升临床培训基地建设水平,还要围绕准入、过程、考核,严把质量关,切实保证培养质量。

  “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人才培养体系的关键是建立医教协同育人机制。”林蕙青表示,这种机制体现在教育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密切联系,体现在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互融合,体现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医学教育体系的有机衔接,还体现在教育与卫生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配合。此外,统筹利用政府、学校、医院、社会等各方面资源,健全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一方面增加了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标准,将进一步提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经费支持力度。

  作为“医教协同”的试点,上海市已经开展了很好的试点。该市以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为突破口,推进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体系构建,实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培养结合,推进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2010年至2014年,上海市共招收住院医师10981名,目前已合格出站4281名。其中上海5所医学院校累计招收4届临床医学专业硕士2191名,633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长为合格的临床医师。上海市在改革创新的实践层面,抓住了“全”、“严”、“合”三个关键字,即以医教协同为平台,系统设计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一个“全”字;以培养“会看病”的好医生为目标,抓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突出一个“严”字;以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凝聚合力,突出一个“合”字。

  全面推动医学教育改革,更好地适应卫生行业需求

  “目前卫生计生部门正在编制《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医学教育在规模、类型、结构等方面都要更加主动地适应卫生行业发展需求。”林蕙青强调,要从把握好医学教育发展规模,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统筹各类医学专业协调发展,使高等学校成为医学继续教育重要基地等四个方面下功夫。

  “基于我国城乡、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国情,在相当长的过渡时期内,还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展3年专科教育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林蕙青将以“3+2”模式作为“5+3”模式重要补充的初衷解读为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医学毕业生。一方面要紧密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特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见习、实习实践,着力提高医学生的基本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另一方面要强化医学毕业生服务基层的政策保障。中央财政从2010年起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培养免费医学生,就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缓解基层医务人员短缺的重要举措。

  提到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医德医风、医患矛盾是个绕不开的热点。“医生的职业特点要求从业者必须具有崇高理想、高尚品德和仁爱之心,医学教育更应强调以德为先。”林蕙青表示,此次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要求将医德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加强职业道德、医学伦理、社会学、法律等职业素质教育,注重人文关怀精神和人际沟通能力培养,使医学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和关爱病人、尊重他人、尊重生命、团队合作的良好职业素养。

  林蕙青强调指出,医教协同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人才培养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必须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一是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医学教育工作协调,建立有效的医教协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医学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根据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加快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等标准化、规范化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不同阶段学习的顺利实施。三是统筹资源,加大对医学教育的投入力度,完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经费保障机制。四是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并推动各地在坚持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因地因校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医教协同深化改革,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记者 柴葳 11月27日发自北京)

    《中国教育报》2014年11月28日第1版


扩展阅读六

教育部国家卫计委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答记者问

www.jyb.cn 2014年11月28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

就《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1:请简要介绍《意见》出台的背景。

  :2011年,教育部、原卫生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工作会议,对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进行了系统推动。三年来,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提速,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一批改革成果。上海市等地“5+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学生医德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医学教育投入不足问题得到缓解;特别是2013年底,卫计委、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提供了根本性和基础性的制度保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从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以及面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看,医学教育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一是医学教育学制学位多轨并存,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临床医学人才标准化、规范化培养制度建设,特别是职业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支撑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制度的育人机制、条件保障亟待完善。此外,医学教育如何全面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把握发展节奏,优化调整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也需要我们不断努力,加大力度,推动各项改革不断深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学教育改革和医学人才培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教育改革、人才培养和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为全面推进医教协同、深化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指明了方向。李克强总理对医改和医学人才培养十分关心,强调指出,医教协同是培养临床医学人才的有效途径,人民群众需要更高水平的健康卫生,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就“医教协同推动医学教育改革”作出重要批示。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为深化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

  针对医学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广泛开展调研,总结试点经验,借鉴国际经验,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形成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构建中国特色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近期任务、主要举措、路线图和时间表。

  问2:此次《意见》提出的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近期任务是什么?

  :指导思想是: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遵循医学教育规律,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医教协同,深化改革,强化标准,加强建设,全面提高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提高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院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

  近期任务是:加快构建以“5+3”为主体(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或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问3:如何认识此次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

  答: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社会改革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实现上述目标,人才培养尤为关键。此次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明确了中国特色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目标,明确了建立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的医教协同培养体系,统一了“5+3”培养路径模式,突出了医学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临床能力与人文沟通相结合、专业素质与医德素养相结合的培养内容与方式,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临床医学教育制度的重大突破,是实现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重大创新,标志着我国临床医学教育发展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首先,这是深化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卫生事业的必然要求。维护亿万人民的健康离不开一支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医务人员队伍。加强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努力建设一支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合格的临床医师队伍,既是早日实现医改目标、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长久惠及人民健康要求,也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应有之义。

  其次,这是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培养高素质临床医学人才的必然要求。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医学教育具有周期长、分阶段细、连续性强等特点,合格的、高素质的临床医师培养必须遵循特殊的医学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需要经过严格的院校医学教育、规范化的毕业后医学教育以及终身的继续医学教育。这些阶段各有侧重,都是从迈入医学殿堂到成长为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由之路。“5+3”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注重临床实践训练,体现了医教相长,学以致用,是参照国际主流医师教育培训模式、行业惯例和中国国情基础上的重大制度创新。

  第三,这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分级诊疗体系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分流病人、缓解看病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总体上短缺,尤其是医务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的状况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执业医师尤其是全科医师数量严重不足,而且大多未接受过规范化的住院医师培训。建立分级诊疗制度,需要建设一支技术过硬、群众信赖的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有利于实现基层医师与城市大医院医师临床诊疗水平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考核,让人民群众就近获得较高质量、较低价格的医疗服务。

  问4.国家建立实施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请问什么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生,即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学生,在5年院校医学毕业后,以住院医师身份接受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内科、外科、全科、儿科、精神科等不同专业方向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教育,即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后,进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在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良好临床医疗和教育培训条件的培训基地进行,以在临床有关科室轮转为主,参加培训者在经验丰富的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临床诊疗,接受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育培训,着重培育和提高临床医疗能力,达到能够独立、正确、规范地处理临床常见问题,并为今后具备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奠定基础。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政策法规、人际沟通交流等。完成培训并通过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者,可获得全国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问5:作为“5+3”培养模式的基础,如何深化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生培养改革?

  :5年制医学本科教育是医学教育连续统一体的第一阶段,是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构建“5+3”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临床医学本科生培养改革至关重要。因此,一是要深化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把医学生职业素养和临床能力培养作为改革关键点,积极推进基础医学与临床课程整合,优化课程体系;积极推进以问题为导向的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推进以能力为导向的学生评价方式;强化临床实践教学,严格临床实习实训管理,着力提升医学生临床思维能力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要加强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这既是医学生知识、能力结构的内在要求,也是培养全科医生的重要基础。要强化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理念和专业素质培养,着力提升学生医患沟通、团队合作、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三是要切实加强医学教育质量监控,到2020年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医学教育认证制度。要探索分阶段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办法,切实保障临床实践教学。要探索实施实习医师执照制度,为医学生临床实践教学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问6: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有机融合的制度,是这轮医学教育改革的重点。请问有哪些重大创新?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的紧密衔接是临床医学教育制度的重大突破,是这次改革的着力点。有四项重点推进工作。一是在各人才培养环节上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紧密衔接、相互融合。2015年起,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他们具有“双重身份”,其临床实践训练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要求一致。实现招生与招录、培养过程与培训过程、学历学位授予与职业规培证书发放相结合,确保合格的毕业生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等4证。二是调整7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招生培养工作。从2015年招生起,7年制临床医学教育将全面调整为“5+3”一体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完成5年相关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可免试进入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阶段,纳入培养单位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管理。三是改革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办法。针对5年制医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创造条件,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有机衔接,为医学毕业生多样化选择、多途径成才搭建“立交桥”。四是探索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开展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紧密衔接的改革试点,逐步建立“5+3+X”培养高水平临床专科医师的制度。

  问7: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中,为何还要提出“3+2”为补充?如何加强面向基层的全科医师培养改革?

  :基于我国城乡、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国情,在相当长的过渡时期内,还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展3年专科教育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一是要培养医学生能够“下得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情、民情、医情教育,充分利用社会实践等方式,加强医学生的职业价值观教育,用基层医疗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典型事迹教育学生、感染学生,增强学生为保障基层群众健康贡献力量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培养医学生能够“用得上”。加快推进培养模式改革,推动教学标准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有机衔接。要紧密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特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见习、实习实践,着力提高医学生的基本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三是要使医学毕业生“留得住”。加强医学毕业生服务基层的政策保障,既要用感情留人,还要用待遇留人、事业留人。

  问8:医学生的医德及职业素养教育极端重要,这次改革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医师职业的特点要求从业者必须具有崇高理想、高尚品德和仁爱之心,医学教育尤其强调以德为先。此次改革要求将医德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课堂教学、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融入临床实习等,教育引导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加强职业道德、医学伦理、社会学、法律等职业素质教育;注重人文关怀精神和人际沟通能力的培养,使医学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和关爱病人、尊重他人、尊重生命、团队合作的良好职业素养。

  问9:在这次改革中,如何全面促进医学教育更好地适应卫生行业需求?

  :目前卫生计生部门正在编制《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医学教育在规模、类型、结构等方面也都要更加主动地适应卫生行业发展需求。一是要把握好医学教育发展规模。控制医学本科招生规模,逐步扩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逐渐增加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体现中医药特色与规律,深化传承与创新并举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三是要统筹各类医学专业协调发展。加强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等学科专业建设,当前特别要加强儿科、精神科等临床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四是要充分发挥高等医学院校教育资源优势,创新教学模式和管理方法,使高等学校成为医学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

  问10:围绕主要目标和近期任务,教育卫生部门将重点在哪几方面推动实施?

  :医教协同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人才培养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必须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一是建立有效的医教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医学教育工作协调,形成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医学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医学院校加强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形成医教协同育人机制。二是加快标准化、规范化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根据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加强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不同阶段学习的顺利实施。三是完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经费保障机制。统筹资源,加大对医学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大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四是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推动各地深入实施。有关部门将按照6部委《意见》的要求和时间表,及时出台配套文件,细化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同时,鼓励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在坚持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因地因校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本地区医教协同深化改革,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扩展阅读七

中国教育报评论员:教育综合改革的示范

www.jyb.cn 2014年11月28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教育部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医教协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是医学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重大创新。

  医教协同培养临床医学人才,是时代要求,也是群众期盼。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改的战略部署,对医学教育服务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适应医改需求,满足医改需要,是历史赋予医学教育的新任务。今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成为共识,为了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好医生难”的现状,必须培养一大批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创新精神的临床医学人才。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卫生等部门紧密配合,医学教育必须主动服务医药卫生事业发展。

  医教协同,意味着教育与卫生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构建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合作共赢的新局面。此次出台的《意见》,一大亮点是创新了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医教协同,加快形成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与卫生计生行业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加快构建符合医学教育规律的人才选拔机制,加快实现医学本科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无缝对接,加快完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衔接机制,最终实现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医学教育体系的有机衔接。

  医教协同培养医学人才对于教育综合改革也具有示范意义。教育事业涉及方方面面,单打独斗式的改革孤掌难鸣,必须内外协同、系统推进。办好教育、推进教育综合改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其他各项改革相配套、相支持。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领域的改革也必须动员、吸引广大师生乃至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推进,探索跨部门合作,形成良好的改革氛围。(本报评论员)

    《中国教育报》2014年11月28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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