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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将建学术休假制度 附:《计划》
时间:2012-04-22 09:47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刘文彧 点击:
日前,吉林大学启动“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1—2020)”,提出建立教师学术休假制度、实施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和中青年教师海外研修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走出去”。

  本报讯(记者 刘文彧)日前,吉林大学启动“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1—2020)”,提出建立教师学术休假制度、实施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和中青年教师海外研修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走出去”。

  学校休假制度规定,学校每年遴选20名教师全薪学术休假一年,在学术休假期内,不参与学校学术评价。

  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规定,学校每年遴选5名知名学者,给予重点资助和支持,鼓励他们经过若干年的自由探索和潜心研究,产出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在资助期内,可不参加校内的学术评价。

  中青年教师海外研修计划鼓励教师到国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进修或开展合作研究,培养他们的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提升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

  《中国教育报》2012年4月20日


关于印发《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1—2
020)》的通知

                                          校发〔2011〕275号

 

校内各单位:

    《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1—2020)》已于2011年12月26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35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1—2020)》

 

 

                                                                        吉林大学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1-2020)
 
  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未来十年全面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和水平,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和思路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握正确方向、遵循正确导向、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2.以人为本,坚持教师的主体地位,遵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发展思路明确清晰,行动举措切实可行。
  3.坚实和筑牢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基础,以学术发展为主线,以内涵建设为根本,以提升质量为重点,以交叉融合为动力,坚持分类指导,突出优势特色。
  4.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发展模式,激发发展活力,鼓励自由探索,优化管理服务,营造宽松、自由的学术氛围。
  5.立足现在,着眼未来,把握战略机遇,汇聚资源优势,实施高端引领,全面开放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1.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梯队结构日趋合理,学术英才荟萃,人的作用全面发挥。
  2.基地和平台建设形成明显优势和特色,创新团队引领作用不断发挥,学科交叉融合的综合优势日益显现和增强。
  3.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不断实现突破,基础理论研究和跨学科研究取得重要进展,科研经费稳步增长,研究质量全面提升,产出一批精品成果。
  4.关注人类发展,引领时代进步,参与、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在研究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中做出卓越贡献。
  5.扩大开放,兼容并包,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不断提升。
  6.科研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组织模式科学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创新,形成公平、民主、合作共赢的学术氛围。
  7.建立基础雄厚、开放融合、富于创新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体系,整体科研实力和水平进入国内高校前列,部分学科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
  到2015年,年度科研经费突破1亿元;在进入CSSCI检索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量进入全国高校前10位,“十二五”期间,在进入SSCI和A&HCI检索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量累计超过70篇,产生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标志性成果;培育10个左右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科研创新团队,部分团队进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行列;与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积极合作,搭建10个左右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在研究、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具有较强实力的科研创新合作平台,成为推动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智库;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数量增加到8个左右,培育和建设5个左右校内重点基地。
  到2020年,建立起学科体系完备、队伍素质优良、团队和平台具有显著优势和特色、开放融合、富于创新的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体系,整体实力居于国内高校前列,部分研究领域达到国内领先、国际知名。逐步形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吉大学派”。
  三、重点建设计划
  ㈠学科发展
  1.加大投入、重点支持,保持重点学科基础理论研究的优势和特色,并逐步带动相关学科的提升和发展,形成优势学科群。对有希望成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科,要通过学科建设规划、学校项目带动、精品成果培育计划、优秀人才引进和培育等措施,进行重点培育和支持。
  2.积极推动跨学科研究,进一步发挥学科综合优势。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为导向,通过项目引导、成果资助、开放交融、搭建平台等措施,大力推进文文交叉、文理交叉,在若干学科交叉领域形成研究特色和优势,产生新的学术增长点,培育新兴学科。
  3.推动薄弱学科的特色化发展。对外语、艺术、体育等一些科研实力相对薄弱的学科,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其特色发展,形成局部优势,带动薄弱学科科研水平逐步提升。
  ㈡队伍建设
  1.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力度,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产出等方面的引领作用。继续每两年遴选一次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通过中组部“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选拔等措施,引进和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著名学者。
  2. 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制定并实施《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领袖培育计划》和《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选拔45岁以下的学术带头人和35岁以下的青年学术骨干,通过项目资助、选派交流、以老带新、个性化关怀等措施,进行重点培育和个性化支持。定期组织举办“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
  3.提高青年教师选留标准,把好人才“入口关”。在优势基础理论学科,建立优秀博士研究生重点选拔培养机制,对进入选拔培养范围的博士研究生,按学校师资进行管理并重点培养。
  4.通过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培育和建设20个左右在基础理论研究和现实应用对策研究等方面有重要影响和较强实力的科研创新团队。推进科研创新团队组织形式、制度设计、研究方式和方法的创新,把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成新的“学术高地”。
  5.探索建立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学术休假”制度,以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学术创造力,缓解教师的职业倦怠。享受学术休假的教师在具有教授职务的教师中产生,学校每年遴选20位哲学社会科学教师进行全薪学术休假,休假期为一年。在学术休假期内,不参与学校学术评价。
  ㈢基地和平台建设
  1.制定《吉林大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发展计划》,鼓励基地在海外设立研究中心,每年继续为每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提供50万元配套经费支持。推动基地凝练方向、改革创新、开放发展、激发活力,全面提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水平。
  2.在现有2个学校重点建设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基础上,新建和培育若干个以跨学科研究为导向,以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的校内重点研究基地或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使培育基地(实验室)数达到5个左右,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模式进行建设。学校每年为每个校内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投入10万元建设经费,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支持。支持条件成熟的校内基地(实验室)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
  ㈣科学研究
  1.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为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作出贡献。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部)重点项目等重大纵向项目。全力作好重大项目的组织争取、主动策划和重点培育工作,对申报重大项目和入围最后答辩环节而未申报成功的项目团队,分别给予2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支持其继续开展研究。利用校内项目对具备冲击重大项目能力的研究领域进行重点培育。
  2.加强对传统优势基础理论研究的支持,实现基础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积极争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支持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人类社会共同面对的重大问题有重要支撑作用以及对中华文化传承有重要引领作用的基础研究。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需要,注重基础理论研究的时代性、针对性、创新性。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鼓励教师潜心钻研、自主创新。
  3.加强应用对策研究,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支持区域研究、行业研究,培育区域、行业发展研究报告。鼓励教师积极面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实际需求,开展应用研究,通过校内外合作平台,积极争取重大横向科研项目,进一步增加横向项目在科研考核和业绩奖励中的分量。
  4.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水平。购买国际国内权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数据库的使用权,为实现科研的规范化、精确化和国际化水平提供条件支撑。建设若干个社会调查、统计分析、基础文献、案例集成等专题数据库,把部分数据库建设成为在国内国际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数据和信息中心。
  ㈤精品成果培育
  1.制定《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精品成果奖励办法》,引导和鼓励教师在科学研究中不断推进理论体系、学术观点和研究方法创新。通过推行代表作制度、对优秀项目的后期资助、资助优秀著作出版、加大对优秀成果的奖励和宣传力度等政策措施,提升科研成果质量和水平,经过长期积淀,产出对理论创新和中华文化传承具有重大影响的原创性、标志性成果。
  2.鼓励教师申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全国高校社科文库”等出版资助项目,鼓励教师向“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报送成果,对申报成功的科研成果,在成果等级认定、奖励和资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继续实行对省部级奖等重要奖项的配套奖励。
  3.鼓励教师面向现实,推动优秀科研成果的普及和推广。通过改革评价体系、鼓励教师参与“高校理论名家社会行”、名师上电视、上报刊等措施和活动,加大科研成果向文化产业、决策咨询、公众普及、教育教学的转化,提高科研成果的应用水平。
  4.实施“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每年遴选5名左右知名学者,给予重点资助和支持,鼓励他们经过若干年的自由探索和潜心研究,产出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在资助期内,可不参加校内的学术评价。
  5.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哲学社会科学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宗旨,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鼓励创新思维和学术争鸣,营造宽松的学术氛围,建立对创新性研究成果进行长期检验和科学评价的机制。
  ㈥咨政服务
  1.实施协同创新计划,加大前期投入和资助,在建设好已有合作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国家部委、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共建高层次合作平台,实现协同创新。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现实应用研究,实现以科研项目为依托的大平台联合攻关,把部分平台建设成有重要影响的政府“智库”。
  2.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加强东北亚问题、欧盟问题、国际问题和国别问题的长期跟踪研究,重建吉林大学日本研究所、吉林大学朝鲜研究所、吉林大学韩国研究所、吉林大学俄罗斯研究所、吉林大学蒙古研究所等国别问题研究机构,努力建设成为高水准高层次的国家智库,更好的服务于国家外交战略。
  3.积极服务吉林发展和东北振兴。立足吉林省,谋求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支持,整合校内资源,政产学研紧密结合,举办“吉林发展高峰论坛”,对吉林省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交流和研讨,把“吉林发展高峰论坛”建成服务吉林发展和东北振兴的重要高端学术品牌。设立“吉林发展”研究专项资金,支持教师针对吉林发展问题持续深入研究。
  ㈦走向国际
  1.加大对学术交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重点促进高水平实质性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定期派出哲学社会科学代表团到国(境)外交流访问,支持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谋求和策划高水准实质性国际战略合作,提高国际对话能力。
  2.制定并实施“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教师海外研修计划”,加大对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外研修的支持力度,鼓励教师到国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进修或开展合作研究,培养他们的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提升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
  3.在优势基础理论学科,选拔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开展专业英语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专业翻译团队,促进精品成果的海外推广,提高国际对话和合作能力,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向世界。
  4.制定并实施《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SSCI、A&HCI提升计划》,提升成果的国际化水平,哲学社会科学各单位可聘请外籍专家进行业务指导,学校给予政策倾斜;对在外文学术期刊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纳入成果评价体系,给予合理的评价。
  ㈧名刊建设
  1.制定《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管理办法》,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管理,提高学术期刊办刊质量,提升学术期刊专业化、数字化水平,把部分学术期刊和栏目建设成为在国内国际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平台,积极争取进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教育部的名刊、名栏建设计划。逐步提高期刊建设投入。
  2.进一步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国际化水平,积极争取国际发行渠道,选择开办一种英文学术期刊(或以书代刊),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国际影响力。学校每年投入60万元,并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㈨评价体系改革
  1.制定并实施《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办法》。以激发研究活力为根本,以提升研究质量为导向,以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为重点,以改革体制机制为动力,构建不同形式、不同标准、不同指向的学术评价制度,完善评价标准,规范评价方法,构建分类指导、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2.严格遵循评价的质量标准,确立质量第一的评价导向,探索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对高水平研究成果,充分尊重研究成果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鼓励学术研究合作,破除学术合作的制度壁垒。建立跨学科研究成果的评价体系。
  3.完善以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突出专家与同行在科研评价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尊重学术委员会在学术评价中的独立地位。大力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学术环境,以科学的评价促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㈩管理体制改革
  1.推进科研管理和组织模式创新,整合学术、学科、“985”工程建设等科研资源,组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探索建立学科建设、学术研究、队伍建设、科研管理与服务一体化的科研管理创新体系。
  2.探索建立科研助理制度,将研究生的培养机制与科研机制有机结合,科学、合理、高效的配置科研资源。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权利结构和规则体系、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可持续发展。
  四、组织保障
  1.成立“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学校相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担任,保证政策的协调、统一和连续。
  2.为实现繁荣计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学校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投入不低于1亿元保证行动计划的落实,同时在政策、条件、环境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3.充分发挥学部、院(中心、所)领导班子和学术(科)带头人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业绩考核,不断探索创新,形成学校、学部、学院、学者全面参与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4.加强科研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对科研管理队伍的培养、培训和考核,提高科研管理人员待遇,建立一支精干高效、服务优良、具备专业水准的高水平科研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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