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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
时间:2013-12-14 16:29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新任务,进一步提高辅导员培训质量,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学化、上水平,制定本规划。

天津市高校辅导员培训规划

(2013-2017年)

  高校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的骨干力量, 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新任务,进一步提高辅导员培训质量,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学化、上水平,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以构建完善的培训体系为基础,以提高培训能力为重点,以创新培训方式为手段,以提高培训质量为目标,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水平辅导员队伍,为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培训原则

  (一)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围绕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加大实践培训比重,推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辅导员服务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能力。

  (二)注重专业培训,提升质量。根据辅导员的工作实际,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培训考核,强化培训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丰富和创新辅导员教育培训的内容与模式,推动辅导员培训进一步上层次,努力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专职辅导员、一批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研究型辅导员。

  (三)科学规划层次,构建体系。加强对辅导员培训工作的调查研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分类培训、分层培训,形成系统科学的培训体系。坚持日常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不断提升培训的科学化水平。

  三、总体目标

  到2017年,全市高校辅导员队伍素质明显增强,辅导员的育人能力显著提高,共同的职业目标和价值追求进一步深化,出现一大批素质高、业务精的辅导员骨干,为更好地服务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和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培训规模逐步提高。着眼学习型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培训架构,搭建培训平台,为辅导员参加市级培训创造更多机会,实现辅导员年度培训的常态化。各高校校内培训达到全员化、全覆盖要求。

  (二)培训质量显著提升。辅导员培训课程体系更为完备,培训形式不断创新,培训针对性更为突出,培训评估制度更加成熟。能力培养、实践挂职、国内交流、海外研修等培训项目日趋丰富,初步形成融教学、科研、实践交流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教育研究能力明显加强,形成一批优秀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成果。

  (三)培训保障全面加强。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作用发挥更为突出,网上学习平台全面运行,课程设置科学规范,师资水平持续提高,经费投入不断增加,运行机制更为健全。

  四、培训内容

  (一)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1)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创新理论教育。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重点,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加深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理解,准确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2)形势与政策教育。以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当代大学生的使命责任为重点,加强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成就教育,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措施教育,对当前国际形势、国际关系状况和我国对外政策的教育,对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形势和任务教育。

  (二)专业素养提升。

  (1)职业道德素质提升。以树立爱生敬业的职业理想为重点,抓住辅导员职业道德培养重要环节,教育引导辅导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形成坚定的政治信念、高尚的精神追求、良好的职业操守。

  (2)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分层分类进行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民族学、传播学、哲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知识教育,提高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素质提升。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原理方法、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发展、比较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方法等专业素质教育,指导辅导员把握高等教育规律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围绕辅导员工作专业化建设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研究,推进理论探索和工作方式创新。

  (三)职业能力培养。

  (1)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能力培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工作方法和能力培训,帮助辅导员掌握主题教育、个别谈心、党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提高辅导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能力。

  (2)大学生党建工作培训。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培训,提高辅导员把握党员发展质量和开展基层党支部活动的能力。引导辅导员开展高校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前沿问题研究,提高党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3)学生事务管理培训。学习国内外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成果经验,通过知识教育和职业能力教育相结合,提升辅导员团学与班级工作的管理能力、学业辅导与就业创业指导能力,提高辅导员学生事务工作能力。

  (4)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培训,加强讨论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实践教学,提高辅导员疏导心理困惑开展心理咨询的能力、辅导学生发展的能力、参与应对和处理心理危机的能力。

  (5)运用网络能力培训。围绕网络社区运用、网络舆情管理、网上思想教育引导等内容,提高辅导员开展网上教育、管理、服务及网络引导能力。

  (6)职业生涯规划培训。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常用方法的培训,提高辅导员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能力,以更好地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择业观、创业观、成才观,尽快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培训平台建设。发挥教育部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作用,提高培训水平,打造示范性培训项目。建设一批市级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制定管理办法,健全评估机制,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推进网络培训平台建设,打造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运行稳定的网上培训资源库,提高辅导员培训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拓宽培训渠道,探索社会培训机构的认证机制。

  (二)形成覆盖全员的培训网络。构建国家、市级和学校三级培训体系。按照教育部要求,每年选派优秀辅导员参加各类培训;依托各级培训基地,每年举办新入职辅导员培训,每年为全市高校辅导员每人提供不少于24学时的集中培训。依托网上学习平台,落实全市高校辅导员每年不少于24学时的在线学习要求;结合各高校组织的不低于48学时的校内培训,满足全市辅导员每年培训不少于96学时的总体需求。

  (三)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建设。从熟悉辅导员工作范畴、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造诣的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和优秀辅导员中选聘师资,建立天津市高校辅导员培训骨干师资库。从本市乃至全国聘请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育专家,建立辅导员培训名师资源库。结合学生工作的特点,分专题建立培训课程目录,规范培训内容,逐步形成理论学习、能力训练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训课程体系。

  (四)加强实践教育。积极协调,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辅导员挂职锻炼岗位,鼓励辅导员深入了解国情、民情、社情;推进辅导员在高校系统内挂职,适时安排有条件的高校选派辅导员到教育部直属高校或高等教育发达地区的高校进行挂职锻炼;鼓励各高校主动加强校际之间、校地之间、校企之间的互派交流,拓展辅导员的视野,提升辅导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组织实施境外研修。提升培训层次,制订并实施境外研修计划,每年组织30名左右的学生工作人员,以学生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危机事件应对为主要内容,赴境外进行不少于48学时的研修考察。学习境外高校在服务学生发展中的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力。

  (六)推动学术研究。依托各级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每年开展思政工作论文评选。鼓励辅导员积极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推广示范意义的研究成果。

  (七)加强辅导员心理疏导。坚持"以人为本",关爱辅导员健康成长,邀请优秀心理学专家进行辅导员心理疏导,帮助辅导员缓解工作压力,解决心理困惑。鼓励各高校定期组织辅导员开展拓展训练、团体辅导和各种文体活动,为辅导员放松自我、舒缓心情提供辅助。

  (八)建立培训证书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辅导员在岗培训证书制度,把培训表现和学习成效作为辅导员评优评奖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培训证书存入辅导员人事档案。新任辅导员要参加全市辅导员入职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后方能获得上岗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培训工作,完善领导体制,把辅导员培训纳入干部培训和教师培训规划。加强整体设计和分类指导,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辅导员分期分批参加培训。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纪律约束,做好培训的过程管理。同时,积极选送辅导员参加校外培训,支持辅导员脱产培训、考取职业技能证书。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设立辅导员培训专项资金,用于培训基地建设、网上学习平台维护、课程开发、培训组织等。各学校也应设立专门资金,纳入每年的干部教师培训计划,专门用于辅导员校内培训、校外培训、学业进修、社会考察等各项具体工作。

  (三)加强质量监控。每期培训设立质量调查环节,评估培训效果,以此为基础对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进行动态管理。分步骤、分类别、分层次对各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及高校的培训情况进行质量检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21日印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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