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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力量分布不平衡
时间:2014-05-01 20:57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4月23 作者:汤建民 点击:
课题立项分布的不均衡性一方面固然说明了不同高校间存在着实力和水平上的客观差距,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这种不均衡性也许还预示着我们对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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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对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对我国高校获得上述两类项目情况的统计,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各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力量的强弱和研究水平的高低,以及宏观层次上的一些分布特点。本文以2012年全国高校上述两类项目数据为考察对象,来统计、分析和评述相关问题。

  高校是人文社科研究主力

  2012年全国高校获得国家社科项目共3916项,占同年国家社科立项总数的83.46%;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共4922项,占同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立项总数的96.76%。由此可见,高校系统是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力量。

  承担课题的多少无疑是表明一个单位或地区研究实力强弱和科研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经过对各高校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情况的统计,发现前十名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这些学校的项目数量都在45项以上,其中中国人民大学以67项的成绩位居第一。在教育部人文社科立项情况的统计中,名列前五的则有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这些学校的项目数量都在50项以上,其中东北师范大学以55项的成绩位居第一。由此可见,在国家社科基金层次,研究实力居前的大多是文科领域的一流综合型大学;而在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层次,部分师范类大学的竞争力也非常突出。

  北京、上海、江苏等地人文社科研究力量较强

  如果以各高校所在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为单位考察各地区项目立项情况,则可发现: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排名前十位的依次是北京、上海、湖北、江苏、湖南、浙江、广东、山东、四川、重庆;2012年这10个地区国家社科项目数量均在145项以上,合计立项数达2282项,占立项总数的58.27%,其中北京以456项的绝对优势位居第一。教育部人文社科立项排名前十位的依次是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湖北、上海、山东、湖南、四川、辽宁,除辽宁外每地立项数量均在220项以上,合计立项数达3100项,占立项总数的62.98%,其中北京仍以505项的绝对优势位居第一。宁夏、西藏和海南2012年国家社科立项和教育部立项数量均在40项以下,相对来说,是我国人文社科研究的薄弱地区。

  老牌高校是人文社科研究重地

  对高校所属的层次/类型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反映出各层次/类型高校的科研水平状况。在本文中,笔者将所有高校分为“985”或“211”高校、一般高校、新建本科高校、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和专科层次高校六个层次/类型。统计结果表明,2012年115所“985”或“211”高校获得国家社科项目达1822项,478所一般高校获得1904项,两者合计共占高校立项总数的95.15%;2012年“985”或“211”高校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达2107项,一般高校获得2507项,两者合计共占高校立项总数的93.74%。这表明,593所老牌高校的课题立项占了全国所有高校立项总数的95%左右,而剩下的550多所本科高校(包括新建本科高校、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和1281所专科层次高校合计起来只占5%左右。统计结果表明,各层次/类型高校间科研实力和水平存在着悬殊差距。(见表1)

  或有必要适当调整政策

  课题立项分布的不均衡性一方面固然说明了不同高校间存在着实力和水平上的客观差距,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这种不均衡性也许还预示着我们对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的必要性。比如,我国现有1200多所高职(专科)院校,其在校生规模至少占了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30%,但课题立项数只占了1%左右。显然,这和其承担的半壁江山人才培养功能需求极不匹配。那么,是否可以根据其高职(专科)教育的特点,给予单独分类总额,或制定单独的评审体系,值得相关部门作进一步的论证。

  (作者系浙江树人大学科学计量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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