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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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体育学院高等教育研究室简介
时间:2012-05-12 20:09来源:吉林体育学院网站 作者:综合 点击:
高等教育研究室是学院专门从事高等教育与教学研究的学术研究机构,又是学校教育与教学研究项目管理的归口单位,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并为学院改革、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吉林体育学院简介

 

      吉林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地处环境优美、四季分明的吉林省长春市,是吉林省唯一一所高等体育专业院校。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2004年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并入吉林体育学院。建院五十多年来,吉林体育学院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万余名各级各类体育专业人才,为国家体育事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现有南岭和临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62.7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37人,各类全日制学生 7000余人。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8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达到74%。不仅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霍英东青年教师奖、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体育教师等著名专家学者,而且,一大批教师担任着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和全国各类体育协会(学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
      学院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有一级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 个(涵盖4个二级学科),二级省级重点学科2个。7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三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包括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继续教育、中专教育在内的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拥有精良的教学科研平台,有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耐力项目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吉林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取得了一系列国家级标志性成果,主持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主持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主编国家级精品教材1部,建设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
      竞赛成绩卓著,学院的拳击、散打、滑雪、跆拳道、射击、射箭、游泳、体育舞蹈等高水平运动队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创造一系列优异成绩,其中拳击和散打运动队已达国际水平。建院以来培养了世锦赛女子举重冠军李亚娟,世锦赛、世界杯女子短道速滑冠军叶乔波,世锦赛女子花样滑冰冠军陈露,世锦赛、世界杯短道速滑冠军李佳军,世锦赛、世界杯女子拳击冠军李金子,世锦赛女子散打冠军鄂美蝶、刘玲玲,亚洲田径女子七项全能赛冠军董玉萍,四大洲花样滑冰比赛男子花样单人滑冠军李成江等一大批世界和洲际冠军,为国家赢得了殊荣。
      学生德育工作成效显著,学院连续八年获得“全国社会实践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精神文明建设收效明显,学院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
学院国际交流日益活跃,先后与韩国、日本、法国等一些国家和地方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经常互派教师、学生开展访学和交流活动。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随着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和建设体育强国战略的提出,吉林体育学院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吉林体育学院将按照半个世纪以来形成的“厚德博学、育人夺标”的办学理念,“学术立院、特色固院、人才强院、文化兴院、依法治院”的办学思路,“竞、教、研、企”四结合的办学模式,发扬“创新、执着、善治、共赢”的体院精神,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质量发展道路,为实现“吉林体育学院特色、国内体育院校一流、世界竞技体育水平”的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

 


高等教育研究室部门简介



      1982年,伴随学院复建,高等教育研究室成立,并隶属于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主任先后由原教务处副处长王庆善、原教务处长俞慈音、原教务处长付树勋、原教务处副处长刘伟和原教务处长何艳华同志兼任(现任副院长)。2007年底,崔越莉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兼高教研究室主任。
      2008年11月,根据学院发展及工作需要,高等教育研究室独立为处级建制,崔越莉同志担任高教研究室主任,王红岩同志为教务处评估办主任兼职高教研究室工作。2010年3月,邹奇同志任高教研究室主任助理。
      高教研究室现有成员3人,教授1人,讲师2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2人,3人均为教学兼职行政工作人员。
      高等教育研究室是学院专门从事高等教育与教学研究的学术研究机构,又是学校教育与教学研究项目管理的归口单位,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并为学院改革、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高等教育研究室自独立以来,在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室同志共同努力,克服重重困难,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一套课题立项、管理、检查、评审等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先后经过多次的修改和完善,如今已经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等规章制度。组织申报了国家教育部十一五规划课题、省教育厅教研课题、省高教学会教研课题和院级教研课题等;组织了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和省高教学会等教研成果评奖的申报工作;为院50周年庆典组织了中外体育院校长论坛及院教研论文报告会等,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
      在以后的工作中,高等教育研究室将继续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事实求是,瞄准前沿,锐意开拓,针对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需求,结合我院实际,总结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的经验,吸收其他高等院校先进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经验,为推动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的创新和发展,推进学院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人员组成


  
高教研究室主任:崔越莉
职称:教授     学历:硕士
                                                   
 

 
高教研究室主任助理: 邹奇
职称:讲师     学历:硕士
 

 
 
 高教研究室:王红岩 

 职称:讲师   学历:再读博士

 

教研管理规章制度总则
 

      第一章 总则
      (一)教研界定
      教研工作,就是为了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强调围绕学校自身遇到的问题开展研究,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理论和专业人员共同参与,强调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性研究,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经验的总结、理论的提升、规律的探索和教师的专业发展,依托学校自身的资源优势和特色进行的教育教学研究。学校是教学研究的基地,教师是教学研究的主体,促进师生共同发展是教学研究的直接目的。
      (二)性质
      高教研究室是学院常设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隶属学院行政机构编制。
      (三)宗旨
      高教研究室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方针,大力开展高等体育教育教学理论研究,为促进我国高等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推动地方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任务
      1、开展高等体育教育理论研究,并把研究与学院的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应变意见和策略。
      2、组织和推动学院的高等教育研究,在选题、资料、调研等学术和业务方面给予帮助和指导。
      3、推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负责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申报、立项、开题和结题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4、加强与其他院校之间的横向联系,交流资料和有关情报,组织参加校外高教研究的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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